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綦江公安交巡警支队在持续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5月27日, 綦江区公安局永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号牌为渝D1***2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嫌疑。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永城镇永城北路路段将王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王某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2024年6月11日,綦江区公安局三角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号牌为渝D1***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嫌疑。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三角镇农贸街路段将黄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黄某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黄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自觉守法出行!
原标题: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丨有奖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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