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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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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0 1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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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重庆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3:43
这个事可能三斤都没去详细了解过,就只是觉得符合自个儿的标准而已。该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5月。该国国防大学的受害人是因被怀疑偷同学笔记本电脑,遭六名同学私刑拷打(用电烫斗等)致死。吉隆坡法院一审是判的过失致人死亡。即过失杀人罪。判的是十八年监禁...此之后才是三斤引用的...也就是上诉后改判。这在马来西亚国内也引发大讨论,分成支持及反对派...总之,并非终审。 三斤无非习惯性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罢了...
这事是不是霸凌呢?就没这样的疑问吗?霸凌认定通常指长期性及反复性的欺辱。该案件符合这标准不?以我看此经过,这得打个大问号! 只管人云亦云?就这么轻信三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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