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楼
顶
楼主 |
发表于 2024-8-10 13:54:51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3:43
这个事可能三斤都没去详细了解过,就只是觉得符合自个儿的标准而已。该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5月。该国国防大学的受害人是因被怀疑偷同学笔记本电脑,遭六名同学私刑拷打(用电烫斗等)致死。吉隆坡法院一审是判的过失致人死亡。即过失杀人罪。判的是十八年监禁...此之后才是三斤引用的...也就是上诉后改判。这在马来西亚国内也引发大讨论,分成支持及反对派...总之,并非终审。 三斤无非习惯性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罢了...
我的价值观就是这样,把别人家的孩子弄了,就得以命抵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