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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31 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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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重庆
@幸运符 发表于 2024-08-31 11:18
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一起玩,发生点小意外,原本是双方各打50大板,但出于人道主义,受害方应当得到过错方的相应医疗费用,双方家长有必要出面和谈,并各自约束好自家孩子的一些行为措施。作为双方孩子的监护人,没得必要唆使自己的孩子去他家上门“打回来”(尽管对方认可),这种“以爆治爆”的行为,大体上来说,是不可取的,这种处理方式,只会让矛盾走向极端化。孩子是无辜的,也是无意的,本来就是一点小事情,最终弄得大家都难堪,不值得,也没必要,不是说谦让就代表怕哪个,而是看有无意义,价值在哪里
娃儿都是10岁我们为人父母双方确实都有不对的地方:1:男孩爸爸当时应该先看看姑娘伤的怎么样该及时处理,事后还不承认说有证据没得?我姑娘说那里还有监控,这是他导致的错误开始!
2:我们姑娘家应该出面一个家长而不是让孩子一个人面对问题,娃儿的方式就是受欺负了要还手,我相信多数孩子是这样想的。3:事情也经发生了推得推了,打的打了,也差不多就算了,外婆就不应该再次点燃怒火说我家姑娘恶毒,必竟是他们先动手,就是不是无意也是先动手。4:两方父母第一次出面不是争吵而是解决问题,我们有错他们也有错,还说我家姑娘金贵不一起玩,人的一生都是择友交往而不是是个污河之众都一起玩的。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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