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 府关于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76号)文件精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见习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招用、动态退出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3.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公道正派,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受过政务、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刑事处罚);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流程
1.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工作简历1份,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2.报名方式:①线下报名:将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至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10号就业服务窗口;②线上报名:将所需资料电子档传工作邮箱(邮箱地址:
738972031@qq.com)。
3.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镇便民服务中心在系统中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说明不符合的原因。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与见习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见习待遇及期限
见习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见习上岗前由镇政 府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六、见习人数
拟招聘8人。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0日。
地点: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10号就业服务窗口。
八、考试考核
考试时间:2024年9月底 (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东溪镇政 府一会议室
考试形式:本次见习招聘将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试合格人员。
九、体检
对考试合格者,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报告交就业服务窗口,体检合格者列入岗位培训人选,体检费自行承担。
十、退出见习的情形及方式
见习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
1.见习期满。见习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违法。见习人员在签订协议后,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的,从受到处罚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3.处分。见习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协议自行终止。
4.违规。见习人员违反见习管理的有关规定,月考核累计两次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务协议。
5.其它。不适应现有工作岗位的其它情形。
十一、附则
本招聘公告由重庆市
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 府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沈春燕、朱梦颖,咨询电话:023-48754517;监督举报电话:023-4875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