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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綦江公安交巡警支队在持续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4年9月4日,綦江区公安局丁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号牌为渝A8***9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嫌疑。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丁山镇场镇路段将高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高某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高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9月5日,綦江区公安局丁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号牌为渝BJ***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嫌疑。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丁山镇场镇路段将陈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陈某存在醉酒驾驶摩托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綦江公安提醒: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自觉守法出行!
来源:平安綦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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