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219|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綦江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楼主
发表于 2024-11-6 08:5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綦江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严格落实綦江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收费政策,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等相关规定,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价费分离、明码标价规定,增强价格自律意识,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二、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用户之间均应按我市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充电设施建设运维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价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通过充电APP、小程序、微信号,在充电设施旁的显著位置制作公示牌(栏)等方式,向用户公示充电电费、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信息。居民合表电价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本提醒告诫书自发布之日起,綦江区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物业服务公司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然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来源:綦江发布


(2楼)沙发

发表于 2024-11-6 09:00: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3楼)板凳

发表于 2024-11-6 09:50:18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我在厦门充一次才一块钱
(4楼)地板

发表于 2024-11-6 09:52:58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现在充一次3元
5楼

发表于 2024-11-6 09:53:41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还没地方充,物业说车库没位置,不能进去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綦江在线免责声明:
1.本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和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2.请尊重网络道德,不发表污言秽语,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3.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4.请遵守论坛规则和版规,不进行刷屏、重复发帖、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行为,若有违反,有权予以删除。
5.严禁对本站复制和建立镜像,转载本站原创内容需获得本网站授权,同时需注明出自“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
QQ|联系我们|綦江在线 ( 24小时举报:13002367666 邮箱:2433943356@qq.com 渝ICP备1400453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85883000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007号)

GMT+8, 2024-11-21 19:42 , Processed in 0.108585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AI 画廊

© 2008-2023 qj023.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