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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产假规定具体是多少天
是128天还是178天呢?
还不清楚的朋友
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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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产假的休假天数是多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54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 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因此,重庆产假一共是98+80=178天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大家现在都了解了吗
重庆产假一共是178天哦~
那么再一起来看看
女职工还有哪些与生育有关的
劳动权益保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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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产假的休假天数是多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育儿假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54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可以拒绝加班和上夜班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可以哺乳婴儿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人社
https://mp.weixin.qq.com/s/SjIKHroDFu34Xzk9Pjw6Pg
来源:重庆人社、重庆本地宝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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