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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咏城兴商贸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共同片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公告
根据 国 务 院 《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及重庆市人民政 府《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渝府发〔2024〕12号)、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住保〔2024〕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区选址共同片区(B2-2-2/02地块)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将该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綦江区共同片区B2-2-2/02地块,项目西侧为在建恒新大道,南部为在建普兰路,紧邻城市建成区恒大世纪梦幻城,项目占地面积80.87亩,容积率为1.5,总建筑面积11.15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804套、车位585个。
二、户型图
主要设计3种户型,有约70平方米的两居室、约90平方米的三居室、约120平方米的四居室(最终户型以规划审批为准)。
▲户型1
▲户型2
▲户型3
▲户型4
三、区间价格
配售价格按照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利润确定。经初步测算,我区共同片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暂定为建筑面积约3700元/平方米(最终购房价格以房屋竣工后区政 府审定的为准)。
四、预计竣工时间
该项目预计于2027年1月竣工。
五、保障对象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购该项目保障性住房。
(一)申购人为重庆市綦江区城镇户籍居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家庭在綦江中心城区(古南、文龙、通惠位于城市区域,下同)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二)申购人在重庆市綦江区工作,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重庆市綦江区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正常参保状态;申购家庭在綦江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三)申购人为重庆市或綦江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申购家庭在綦江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六、申购时间
项目申购将在本公告发布6个月后举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需求的家庭可向綦江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进入轮候库,申购家庭将通过摇号从轮候库中产生。
七、其他事宜
(一)封闭管理。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不得变更为商品住房,不得以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不得设定除保障性住房购房贷款担保外的抵押权,相关部门不得办理除保障性住房购房贷款担保外的抵押权登记。因保障性住房出租,或者因保障性住房合法继承等情况发生产权转移的,房产性质仍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回购。一是因个人原因确需退出的,可按程序由政 府指定机构回购转让给轮候库中的保障对象(受让人);二是对发生逾期还款超过贷款合同规定期限,司法机关已裁判认定购买人贷款违约等情形,经产权人申请,所购保障性住房由政 府指定机构核实通过后进行回购。
(三)换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因生育新增家庭人口等情形,可按规定申请1次换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5880526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咏城兴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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