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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綦江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环境空气质量下滑明显
美丽重庆
2024年12月18日 19:24 重庆
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重庆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綦江区发现,綦江区2021—2023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优良天数连续3年未完成市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2年、2023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为37.4微克/立方米、43.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降反升;2024年1—10月,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5%,在重点控制区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排名倒数第2,环境空气质量下滑明显。
主要问题
一是涉气项目源头管控不严。督察发现,2021年以来,北渡铝产业园中哈斯特铝板带、鹏翔铝业、渝创新材料、鑫贤金属材料4家涉气重点企业均存在“先违规上马生产、后补办审批手续”问题,涉及8台共350吨熔炼炉。其中,鑫贤金属材料8万吨再生铝项目还存在未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活性炭喷射治理设施就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鹏翔铝业未按照环评要求擅自违规将未经过预处理的易拉罐作为原材料,增加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及氟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024年11月21日,督察组现场发现,鹏翔铝业公司擅自违规将未经过预处理的易拉罐作为原材料,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二是部分涉气企业治污不力。督察组检查30家企业,发现钰居环保等15家企业管理粗放、未能有效收集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等问题。其中恒亚实业、鑫电铝合金线缆等企业熔炼、热轧等环节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烟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7家企业存在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问题,綦江建筑材料、环正亮商贸、綦江西南水泥、大山村联合社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15毫克/立方米、71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86毫克/立方米,分别超标2.8倍、1.4倍、2.5倍、0.7倍,其中綦江西南水泥同时段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仅为1.2—3.3毫克/立方米,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2024年11月13日,督察组暗查发现,钰居环保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三是一些大气问题存在“反复查、反复改”现象。2024年1—10月,市级督导帮扶组发现綦江区存在大气污染问题企业(或工地)133家、问题线索320个,复查企业49家,存在问题整改反复超3次的企业(或工地)有25家。其中,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础设施等可立行立改的施工扬尘问题,多次指出、多次“回访”发现未采取洒水喷淋防尘措施、进出口无车辆冲洗池、易扬尘渣土未覆盖等突出问题。
(左图)2024年8月9日,督察组检查发现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综合治理工程在挖掘机作业时未采取控尘措施;(右图)2024年11月14日,检查发现大面积堆场未覆盖,无控尘降尘设施。
四是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綦江区共有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督察发现,侨合汽车检测公司存在使用OBD作弊器、违规改变检测方法等问题,为2794辆机动车出具虚假合格检验报告,其CALID、CVN均为同一编码;华典机动车检测公司、鼎盛机动车检测公司均存在违规改变检测方法,自由加速法转速未达额定标准值等问题,分别出具虚假报告21份、20份。
2024年11月20日,督察组调阅相关视频资料发现,侨合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车辆检查时使用OBD作弊器。
五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相关文件及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重点行业所有涉气企业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綦江区出现4天中度、1天重度污染期间,綦江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通过调阅9家涉熔炼工序企业用气量、6家砖瓦窑生产台账,发现7家企业用气量无明显下降、6家砖瓦窑未停产减排,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
原因分析
綦江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区级有关部门对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不落实、污染治理差距大。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编辑:刘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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