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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全国人大认为收取路边停车费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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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21:48:05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重复性收费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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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22:17:51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收钱是好事!如果不收钱,你想停车,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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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23:10:07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一句话,你不拿钱是不行的,不管以哪种方式都要你拿钱,这就是当下,搞钱的时代,不管是红猫黑猫搞到钱就是好猫,被他们用得淋漓尽致,不得不佩服这帮披着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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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7 13:23: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其实,发改委早有规定: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看过发改委的条文才知道, 原来路边停车收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以前采用的特许经营(收费)模式都不对的,而交通法也没有规定路边停车可不可以收费和怎么收欠费。
事实上,如果把马路这些公共资源拿来收费,涉及几个问题。一是如果把公共资源给了个人,会不会有利益输送?二是就算是由国企运营收费,这个国企到底是全资的还是部分占股?如果只是部分占股的国企,也有利益输送的问题。三就算是国企全资控股企业运营收费,这个收费有没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是拿来发高额的工资等不合理费用的,这个路边收费也是存在问题的。
现在发改委明文规定,路边停车不能特许经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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