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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自觉遵守春节期间綦江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为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让广大人民过上一个空气清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现倡议如下:
做禁放规定的宣传者
最近,綦江区人民政 府印发了《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綦江府发〔2025〕1号,以下简称《通告》),规定綦江区城市已建设完成区域及重点防火区为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请大家自觉遵守,并向家人、邻居和亲友做好宣传,共同遵守城区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美丽綦江的蓝天白云。
做文明燃放的践行者
《通告》还规定,通惠街道包家湾和新盛街道德胜村二组空地为限制燃放区域,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2025年1月28日(除夕)、2月12日(元宵节)17时至次日凌晨2时,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17时至24时可集中燃放C级、D级烟花爆竹。如确有燃放需求的,请自觉到规定区域进行安全、文明燃放。
做绿色春节的守护者
据有关权威部门通报表明,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为守护綦江城区40余万人民群众的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少一点爆竹燃放,多一点清新空气,并积极劝阻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传播、倡导新时代文明生活新风尚。
河山添锦绣,星光映万家。在此,綦江区生态环境局衷心祝愿全区人民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来源:綦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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