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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綦江法院依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引导被执行人从“森林资源破坏者”转变为“森林生态修复者”,促进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提升公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对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起到积极示范效应。
案件背景
2020年9月,某建材经营部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使用林地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綦江区永城镇某村集体林地1.43亩用于堆放加工石灰岩生产的石粉、石子等货物。之后,綦江区林业局发出《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责令某建材经营部自处罚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但是,某建材经营部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2024年6月,綦江区林业局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督促履行
执行期间,綦江法院执行局一边与林业局沟通恢复的具体要求,有效解决处罚决定恢复标准不明确的问题,一边向某建材经营部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修复义务。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某建材经营部主动完成渣石清理、覆土回填、栽种树木等修复义务,并顺利通过验收,案件执行完毕。
原标题:綦执鲜明|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来源: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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