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59|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类来电?警惕!綦友们小心诈骗陷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楼主
发表于 7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由于您的电话涉嫌发布违法信息,我们将对您的号码进行停机处理……”

3月10日,一名群众接到一通自称“重庆市委网信办手机不良信息监督处”工作人员的来电,称其上个月在北京涉嫌通过手机发布违法信息,将对其手机号码进行停机处理。经核查,该群众接到的假冒“网信办”来电系不法分子所为,图谋实施诈骗群众钱财。

该群众今年没有去过北京,第一反应是这个“网信办”电话有问题,立即向重庆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经重庆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该群众接到的“网信办”电话系不法分子假冒。工作人员提醒,如遇到自称“网信办”的可疑来电,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来电内容,更不可随意提供个人信息。

近年来,类似手法的诈骗频繁发生。在此之前,北京、上海、杭州、天津、深圳等多地均有群众接到假冒“网信办”的来电,诈骗套路如出一辙。不法分子利用来电显示技术伪装官方身份,诱骗受害人提供个人信息,进而实施进一步诈骗。

诈骗剧本大揭秘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冒充国 家机关实施的电信诈骗已形成高度组织化的犯罪链条。除“网信办”外,“公检法”机关也成为不法分子重点仿冒的对象。据警方披露,当前涉诈话术呈现显著的剧本化特征,一般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多次转接电话,迷惑欺骗受害人

骗子并非一开始就以“公安”或“检察人员”的身份面对受害人,而是先假扮成“网信部门工作人员”,以受害人在外地办理了电话卡等理由,让受害人误以为身份信息被泄露,然后多次帮受害人进行电话转接,最终才转接到所谓“外省公安机关”,使迷惑性和欺骗性大大增加。

2.声称涉重大案件,加剧紧张和害怕

用性质严重的案件对受害人进行恐吓。受害人的电话被转接给假冒的“公安机关”后,对方就以帮受害人调查信息泄露为由,恐吓受害人,称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受害人涉嫌某起重大案件,让受害人更加紧张和害怕,掉入层层陷阱。
3.使用各种说辞,不向属地警方求助

为了防止受害人向当地警方求助或接听警方打来的预警电话,导致设计好的骗局被拆穿,骗子会告诉受害人当地警方是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或者称受害人所涉及的案件是由“中央”督办的,不能透露给当地警方等。总而言之,就是要求受害人不能将此事泄露、拒绝当地警方的帮助。

提醒广大市民:面对自称政 府部门的电话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和理性认知,提高警惕,多方核实,不要轻易透露自己及家人的隐私信息,加强自我防范,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保留好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重庆辟谣报道部分截图)

来源:重庆辟谣


(2楼)沙发

发表于 7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3楼)板凳

发表于 7 小时前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骗子的电话号码没有实行实名制呢?
(4楼)地板

发表于 7 小时前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牵着蜗牛去月球 发表于 2025-03-12 11:12
骗子的电话号码没有实行实名制呢?

可能只有老百姓的电话才是实名登记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綦江在线免责声明:
1.本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和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2.请尊重网络道德,不发表污言秽语,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3.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4.请遵守论坛规则和版规,不进行刷屏、重复发帖、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行为,若有违反,有权予以删除。
5.严禁对本站复制和建立镜像,转载本站原创内容需获得本网站授权,同时需注明出自“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
QQ|联系我们|綦江在线 ( 24小时举报:13002367666 邮箱:2433943356@qq.com 渝ICP备1400453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85883000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007号)

GMT+8, 2025-3-12 18:48 , Processed in 0.117981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AI 画廊

© 2008-2023 qj023.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