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炜 发表于 2025-03-27 15:50
法院是最黑暗的地方,我一个劳动官司,上一秒审判长还在一起嘲笑被告弄的假合同说我工资1000多,连最低标准都达不到,每个月付4000多,多的是借款有点搞笑,结果休庭10分钟后就说我的入职申请照片,和人事的聊天记录,各种工单复印件,银行流水都不能作为证据,它认可被告自己签了我名字的合同,我不认可就让我去做鉴定。。。。然后我律师说鉴定意义不大,鉴定只能鉴定相似度,不能鉴定真假,然后民事弄假证据也不负法律责任,最后打到终审也维持一审原判,赔了6000多够律师费,我觉得我律师也叛变了,说的话还没我多
是不是真的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