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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彰显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积极营造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公开通报2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新闻报道截图)
黄某某诽谤綦江区东溪镇张某某等三名机关干部案。2025年1月以来,黄某某因对其反映的东溪镇三台村某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捏造了三台村某干部长期勾结东溪镇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3名镇机关干部贪污数千万元,数年无人管的不实信息,并在綦江城区多处公开张贴传单散布。经查,黄某某散布的内容不属实。2025年3月,黄某某因诽谤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同时,綦江区纪委监委以书面方式为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3名镇机关干部受到不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綦江区篆塘镇铁马村党支部书记欧某某、一社社长何某某澄清正名。2024年12月,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篆塘镇铁马村党支部书记欧某某、一社社长何某某私分电站、公路补助款等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3月,綦江区篆塘镇纪委以会议澄清方式为欧某某、何某某受到不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
来源:南州清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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