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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警示】2025年04月03日15时19分,赵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中医院路段与霍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擦挂,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霍某无责任。霍某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最后只是造成轻微伤。
綦江公安交巡警提醒: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带是驾乘车时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在发生意外时,它可以及时将人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由于汽车高速的惯性将人甩出,也能避免身体撞击到方向盘等其他物品,每一个驾乘人员都应该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来源:平安綦江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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