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年轻
发表于 2023-5-11 16:27:03
夏日柠檬
发表于 2023-5-11 16:43:45
对它们失望了 发表于 2023-05-11 16:12
业委会的也各怀鬼胎
大实话
小小彭
发表于 2023-5-11 17:02:38
个人觉得,就不该有物业这个公司存在。由社区管理,定期公布收支平衡,广大业主监督,我们进城买了房子,为啥还要被物业公司把钱赚走了。
两个娃儿的妈
发表于 2023-5-11 17:15:41
还是老房子好点。
呵呵呵呵嘿嘿
发表于 2023-5-11 17:27:03
社区只能加一个人进组
好耍的
发表于 2023-5-11 17:30:56
我宁愿被物业贪污也不愿意被业委会吃钱!物业贪污了至少要做事,业委会吃了钱物业更不会做事
柳絮飞扬
发表于 2023-5-11 17:47:42
物业可不想你成立业委会
雨之希留~
发表于 2023-5-11 20:05:35
肝胆相不照
发表于 2023-5-11 20:10:11
人心不齐
小草~
发表于 2023-5-11 20:14:17
其实成立业委会真的是最不明智之举,比物业还污,十个小区成立十个后悔。现在有些业主也确实想撒子都占便宜,总想别人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