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2021 发表于 2023-9-8 09:00:12

最新!綦江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第1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连晴高温,我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2023年9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24时止(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低于红色时,自动解除封山)。
二、封山区域:老瀛山(三角镇、石角镇、永城镇)、狮子山(郭扶镇、中峰镇)、龙山(中峰镇)、古剑山(古南街道、三江街道、永新镇)、长田山(永新镇、中峰镇)、太公山(文龙街道、新盛街道)、天台山(横山镇)、大堡山(丁山镇)、秦公山(东溪镇)、古岐山(篆塘镇)、插旗山(扶欢镇)、万隆山(石壕镇)、大庆山(石壕镇、打通镇)、适中山(赶水镇)、羊角山(安稳镇、赶水镇)、莲花山(隆盛镇)、方斗山(隆盛镇)等区域的集中成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1. 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2. 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 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
4. 封山区域所属街镇、村(社区),要切实发挥“十户联防”作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23—6127125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2023年9月7日
来源:大美綦江https://h5.cqliving.com/info/detail/98675833.html?cid=98675833&f=20&sp=source_share

sanyue 发表于 2023-9-8 09: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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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M 发表于 2023-9-8 09:29:58

知道了

sanmina 发表于 2023-9-8 10:40:09

东溪镇的秦公山在哪个地方

小土木 发表于 2023-9-8 13:08:13

这个可以有

大炮打蚊子 发表于 2023-9-8 14:41:32

╬┼──逝心 发表于 2023-9-8 15:32:46

醉后的温柔 发表于 2023-9-8 15:53:10

支持

qjyuelei 发表于 2023-9-8 16:40:01

古剑山北门还能去不?

启愚 发表于 2023-9-8 16:46:56

防火封山,防止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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