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这些犬只,重庆禁养!
近年来养狗的人越来越多
饲养宠物可以调剂人的情感
增添生活乐趣
但因为部分养犬人的
不文明养犬行为
给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
如宠物扑人(伤人)、遛狗不牵绳
不及时清理宠物的粪便......
大家一定要养成文明
科学饲养宠物的好习惯
在重庆,什么犬只不可以养?
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制定发布的《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按照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具体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禁养犬只种类如下:
图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下32种犬,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都要禁养,分别是:
1.藏獒;2.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犬);3.巴西菲勒(别名:巴西獒犬);4.波尔多(别名:法国獒犬);5.杜高(别名:阿根廷獒犬);6.英国斗牛獒犬;7.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8.中亚牧羊犬;9.高加索犬;10.西班牙加纳利犬;11.日本土佐犬;12.标准牛头梗;13.卡斯罗犬;14.韩国杜莎犬;15.美国斗牛梗;16.斯坦福斗牛梗;17.爱尔兰猎狼犬;18.比特犬;19.罗德西亚背脊犬;20.苏俄牧羊犬;21.比利时牧羊犬;22.澳大利亚牧羊犬;23.纽芬兰犬;24.可蒙犬;25.罗威纳犬;26.圣伯纳犬;27.阿富汗猎犬;28.猎狐犬;29.猎鹿犬;30.威玛猎犬;31.波音达猎犬;32.捷克狼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以下9种犬只在重点管理区禁养,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分别是:
1.德国牧羊犬;2.重庆犬(别名:川东猎犬);3.拳师犬;4.秋田犬;5.马犬;6.昆明狼犬;7.杜宾犬;8.大丹犬;9.大白熊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政策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政策原文:
https://nyncw.cq.gov.cn/xxgk_161/zfxxgkml/zcwj/xzgfxwj/202307/t20230712_12145463.html
那违反禁养规定
犬只伤人、遛狗不拴绳
将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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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违反禁养规定有什么处罚?
违反禁养规定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在重庆,犬只伤人怎么赔?
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难以控制的,可以就地捕灭。
犬只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遗弃、逃逸犬只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养犬人或者管理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犬只给他人人身造成伤害,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医疗机构诊治。不及时将伤者送医疗机构诊治的,现场处理的人民警察可以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严重伤人记录的犬只,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送至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所需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在重庆,遛狗不拴绳如何处罚?
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些小伙伴就会问到
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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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各区县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范围
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养犬人、管理人
有违反相关养狗规定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
可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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