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岁月可回头
发表于 2023-11-18 12:31:12
立委会的人员每年一换,让物业公司无法与之穿一条裤子
1314520@123
发表于 2023-11-18 12:52:49
成立了业委会,你知道就有好日子过啊!我们重庆小区成了业委会他们几个全部掏空走人。现在小区不象小区房子卖都不好卖。**的。
【超哥】
发表于 2023-11-18 12:56:29
我心归零 发表于 2023-11-18 08:11
成立来也没得用,成立了业委会的还不是和物业一伙的
评论得好,其实还是想搞米米
茶客
发表于 2023-11-18 13:07:39
业委会就是利益得利者
1314520@123
发表于 2023-11-18 13:13:33
你们一些小区没成立过业委会,想去成立,成立起了才知道后果,你以为要每年给你分红想都别想,没有活雷锋的。
喝酒伤胃
发表于 2023-11-18 13:18:54
山予城就是这个P样子,真得是无利不起早,说得给我们分红,物业换了几年了,我毛都没看到一匹,我们山予城以前业委会得某个主任,房子都卖了走了,这个怎么说嘛!有点搞笑不?
66669999hao
发表于 2023-11-18 13:19:32
还是一句话无利不起早
江州书院
发表于 2023-11-18 13:24:09
本来就不应该有物业和业委会
狼牙西藏
发表于 2023-11-18 13:35:49
全国所有的物业皮包公司都一个样,这个蛋糕牵扯了太多人的利益,懂的都懂,反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会用很多手段,后期物业会拉拢业主委员会,希望法律健全点就好,否则会越来越乱,所谓的物业是无本万利的经营。
@幸运草
发表于 2023-11-18 13:43:02
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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