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2021 发表于 2024-1-8 10:37:18

新版《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6月1日施行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抑制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合理上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物业服务收费质价相符。


2015年,《重庆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了指导。2019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价格形成机制等作出了重大调整。刚出台的《管理办法》就是在《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修订形成的。
新旧政策主要有三点不同。
(一)调整了价格管理形式。
按照原政策规定,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住宅及其配建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 府指导价,超过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新政策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律实行政 府指导价管理。
(二)改革了超最高等级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
原政策规定,超过前期物业服务最高等级提供服务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新政策规定,确需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严格认定其超等级服务方案,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该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作为该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收费标准。超最高等级服务收费的价格形成机制更为完善。
(三)制定了未装饰装修和使用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原政策未明确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新政策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装饰装修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实际入住业主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新《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人民政 府网

sanyue 发表于 2024-1-8 10: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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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085 发表于 2024-1-8 10:54:15

佛度有缘人123 发表于 2024-1-8 11:21:42

取消物业才是好的

t123h 发表于 2024-1-8 11:50:42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该细化,把主动权给广大业主们,能够让业主真正了解得到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和支出明细是否合理。

小土木 发表于 2024-1-8 11:56:22

还不是得交、能少交不?

godpcm007 发表于 2024-1-8 12:02:12

不装修减半的优惠不是强制的了,合同怎么写,就得怎么交https://app.qj023.com/public/emotion/face_wangchai.png

爬上枝头看月 发表于 2024-1-8 12:40:53

t123h 发表于 2024-01-08 11:50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该细化,把主动权给广大业主们,能够让业主真正了解得到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和支出明细是否合理。

本来制定就是割韭菜的,

喷不平 发表于 2024-1-8 12:47:41


https://img.qj023.com/video/20240108/1704689253566654_629.mp4

喜马拉上山 发表于 2024-1-8 12:59:36

在坑民这一块,我们站在世界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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