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2021 发表于 2024-1-24 08:59:07

綦江交警@这些车主,请立即处理!

2024年1月23日
綦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了两则公告通知在交通管理中扣留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车主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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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机动车基本信息(一)




扣留机动车基本信息(二)


原标题:綦江交警@这些车主,请立即处理!
来源:大美綦江https://h5.cqliving.com/info/detail/99072906.html?cid=99072906&f=20&sp=source_share

sanyue 发表于 2024-1-24 0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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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眼包 发表于 2024-1-24 09:19:17

有好点的处理一架给我骑。

佛度有缘人123 发表于 2024-1-24 10:06:14

看不清楚

zkm追梦 发表于 2024-1-24 12:20:25

不要了,你看着办吧

诚信第一 发表于 2024-1-24 12:42:40

小小怪下士。 发表于 2024-1-24 12:43:05

便宜点卖给我一个

一阵风1 发表于 2024-1-24 12:49:57

我的摩托不要了,随便警察怎么处理

伈雨 发表于 2024-1-24 12:52:26

卖不?

我是一名打工仔 发表于 2024-1-24 14: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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