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綦江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搬迁了
重庆綦江法院消息(公告截图)
原文如下↓↓↓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搬迁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2月5日至9日搬迁至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0号,并于2024年2月18日起,正式对外办公。现将搬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搬迁后原通讯电话、邮政编码、门户网站网址不变。
2.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 174号原审判业务用房和綦江区通惠大道 24 号附 5 号(峰汇国际 5 幢) 的业务用房,自2024年2月5日起停止使用。
3.新审判业务用房位于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0号,公交车107、202、213可达。
4.搬迁期间,相关诉讼活动以审执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有特殊情况需联络法院工作人员办理的,请拨打便民联络电话。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社会各界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1月29日
来源:重庆綦江法院 綦江找工作、招人才,綦江在线招聘网>綦江找新房、二手房、租房、门面商铺>綦江交易、二手车、闲置品、本地商家>綦江相亲,綦江本地真实靠谱相亲平台> {:10_1522:}
可以 审判业务这种表述欠妥,应当调整为审判工作或审判活动! 话说现在都在大力发展通惠那边嘛? 。 相信.自己 发表于 2024-01-30 12:38
审判业务这种表述欠妥,应当调整为审判工作或审判活动!
本来就是一项业务工作啊!收了诉讼费的,又不像派出所不收费 空起的房可以用做养老院了 又换楼堂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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