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2021 发表于 2024-2-5 09:52:43

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歌城等娱乐场所的倡议书

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歌城等娱乐场所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及各位家长朋友:
您们好!
春节即将到来,也正值学生寒假期间,各项文化娱乐活动增多,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和各位家长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倡议广大市民和各位家长朋友:不让孩子进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要正确引导孩子的假期生活,不带孩子去歌舞娱乐场所参加家庭聚会,不在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给孩子举办生日会;主动了解孩子的假期动向,了解孩子是否有进入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的行为,要引导孩子远离网络诈骗、不良网络游戏、不良小说动画、互联网赌博等有害信息,如发现孩子有不当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做好教育引导。要引导孩子多去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健身场等场馆活动,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多抽出时间陪孩子,带孩子去参加春节文化活动、开展旅游、露营等户外活动,开拓视野、亲近自然。
倡议青少年和在校学生:自觉远离不适宜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去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自觉劝导同学及其他未成年人远离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远离网络游戏和不健康网络,多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益性文化场所参观学习,参与健康向上的假期文化活动,树立崇高的理想,增强学习的进取心,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让我们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筑起健康安全的成长防线。如您发现上述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现象,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2月4日
相关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倡议书截图)
原标题: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歌城等娱乐场所的倡议书
来源:綦江文旅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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