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施行的《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 府324号令)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条例》根据国家最新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明确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铅蓄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其他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鲁能星城五街区的居民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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