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 | 綦江区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被处罚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2021年12月以来,綦江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綦江区应急局在危化、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培训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一批培训“走过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重庆旭阳猪鬃有限公司2022年1月24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无水煮车间员工李如发参加培训的时间、内容及考核结果等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准确记录其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第二次修正)第三十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 府令第238号)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綦)应急罚〔2022〕执法三01号),处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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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员工王川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企业已将该员工调离岗位,停止电工作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下达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綦)应急罚当〔2022〕工贸0003号),处罚款0.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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