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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贯彻司法为民理念 多年旧案顺利化解
"我今天是专门来感谢陈仁伟法官的,陈法官帮我成功把钱执行到了。"
当事人李某激动地将一面锦旗送到了綦江法院执行局法官陈仁伟手中。
李某与刘某、綦江某机械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綦江法院2015年判决,被告刘某、綦江某机械公司等偿还李某借款本金9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到部分案款后,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该案恢复执行后,顺利执行到部分案款,但由于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未执行完毕。
法院执行
今年,李某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立即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并多次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将剩余20余万元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最终顺利将案件执行完毕,为申请执行人李某执行到该案全部案款本金96万元及利息。
执行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綦江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继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执行的力度”。
来源:綦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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