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
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 党 的 领 导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5年5月30日至1988年6月1日出生)。
4、截止2023年6月1日,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截止2023年6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也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原则上具备与报考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含派遣),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手工填写《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在表中指定位置处粘贴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或拍照后(以“报名法警/书记员+姓名”命名)发送至 670714244@qq.com邮箱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重庆市 綦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并从中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3、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号查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30)在綦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进行。
2、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为:考生须提供报名阶段填写的《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在职人员需在登记表上提供由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和签章,无工作单位的不签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主页、副页、增减页,三页齐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A 4 纸 彩色打印)。
3、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择优确定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两日内在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进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其中报考法警岗位的不参加笔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号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进入技能考核。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日内在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
2、技能考核:
(1)法警岗技能考核由綦江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号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法警岗位的主要考核以下四项内容:①男子俯卧撑;②男子1000米跑;③立定跳远;④10米×4往返跑。四项考核均达标者即考核合格,并从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
(2)书记员岗技能考核由綦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号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书记员岗位的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采取看文打字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生成绩=每分钟打字数×正确率,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并从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电话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前期各环节的考试结果,结合实际需要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选择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政治思想品质、一贯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1、被聘用法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本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2、被聘用书记员直接与綦江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解释 本公告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解释。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考虑到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将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建立人才后备库,今后如綦江区法院有人才需求,将依据本次考试情况选择递补。
附件:1.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原标题: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法警的公告
来源: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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