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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打工人必看!离职不踩坑,这些“规矩”要搞醒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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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南岸区 重庆南岸区
员工辞职
需要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离职
工资应当
何时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职期间
未休年休假
离职后可以
要求单位补偿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单位要求
劳动者离职时
赔偿培训费
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对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
约定服务期
及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号


(2楼)沙发

发表于 4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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