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翻天
发表于 昨天 04:00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2 22:42
刑事坚决走下去,民事诉讼在准备,纪监在考虑
从这句话:纪检在考虑 就可以看出:你也认为是给你办理手续的部门问题
牛翻天
发表于 昨天 04:00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3 06:46
没有任何单位通知,只有个别暴力封路
自己花钱买的,保护自己的,何来暴力
牛翻天
发表于 昨天 04:03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2 22:54
靠法律。认为充电站有任何问题,都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确定充电站不合法。或行政部门正式处罚文件确认充电站不合规。否则充电站应视为合法,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如此明显的,你已经进入人家地盘,业主还需要自证这是业主的地盘?
牛翻天
发表于 昨天 04:04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3 08:07
在少数业主闹事前,我充电站正在与物业商量服务康德城业主充电,每户业主晋升一人为VlP,给予充电优惠并赠送一定额度的充电服务费卡,让康德城业主在充电站亨受到充电站带来的优越感。几个门面业主为一己私利损害广大业主利益,你们同意吗
你这是日本人入侵东北的语言,哈哈,幼稚
大叔不淑
发表于 昨天 04:06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2 18:47
物业提供了土地证,停车场备案证所有合法手续签订了合同。至于经没有经过业主该不该经过业主我怎么知道。现在业主都没有入住,更没有业主委员会,只有根据前期物业管理规定
租场地物业好像说你们和开发商协商的,租金管理费物业也没得半分。
牛翻天
发表于 昨天 04:10
1996- 发表于 2025-08-04 18:50
软 那些刁民不软哟 又是拦路 又是安桩桩得 这样整起那些门面还租得出去个卵 有车在哪里充电 你搞个门面卖早餐生意都要好点那个**老壳不晓得啷个想的
哎……你真是自说自话
大叔不淑
发表于 昨天 04:12
雷军 发表于 2025-08-02 19:48
业委会没捞到好处鼓动别人闹事的,普通业主谁换这个,本来就是方便大家的,ZF不建充电设施本来就够懒政了
哪来业委会,你组建的迈。
牛翻天
发表于 昨天 04:15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3 08:31
因为少数门面业主没有经广大业主同意,为满足自己利益,不是合法维权,而是釆取暴力用车,人,障碍物堵塞充电站80多天,给充电站造成严重损失,不是找业主,而是找几个堵站业主
堵自己买的有问题?
牛翻天
发表于 昨天 04:19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3 07:45
几个少数门面业主代表不了广大业主,他们闹事是个人行为,没有得到广大业主合法授权。
即使是你认为的闹事、没有合法授权,你也可以学他们撒,你怎么不学?你叫他们不要闹事,去起诉,你怎么不去起诉?
牛翻天
发表于 昨天 04:20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3 07:34
你先了解下充电站建设位置,是损害小区业主,还是共赢,闹事业主是为了你们大家利益,还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应了解清楚。如果收益部分给业主,业主都应有一定收益。几个闹事业主主要目的是为了退购买的门面和想要开发商补偿。
你管人家的目的干什!人家不要你经营,人家有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