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着蜗牛去月球
发表于 昨天 10:27
牵着蜗牛去月球 发表于 2025-08-06 10:18
这只是构件之一
现实虽然基于理论,但理论却不完全是现实的天平,比如用劳动法的理论条款在现实中试试,你会遍体鳞伤寸步难行https://app.qj023.com/public/emotion/face_043.png
沿途看风景
发表于 昨天 11:02
三京 发表于 2025-08-05 21:49
我们链接了很多律师,链接了很多医生,链接了很多教育师,链接了很多各行业中介
随你囊个吹,不得上当
zhangcunbing
发表于 昨天 12:34
走民事可能还要点胜算,屁大点事还想走刑事。
daiyao235
发表于 昨天 12:34
123cyh 发表于 2025-8-6 08:27
你的法律本科就学了个这?拿个网名去起诉?连最基本的起诉条件都不知道,你说你懂法?是个傻子都知道吧
他的西政文凭都晓得是拿钱混的又不是全日制本科文凭,但凡真的看了几天书的都不会像他这样。
三京
发表于 昨天 12:41
zhangcunbing 发表于 2025-08-06 12:34
走民事可能还要点胜算,屁大点事还想走刑事。
走刑事不花钱,你们理解不到诽谤谣言对人的伤害,
永不放弃cy
发表于 昨天 16:00
还是大米太便宜了
飘雪
发表于 昨天 16:20
wx_247877 发表于 2025-08-06 09:45
对綦江法院有点失望,个人觉得该事件已经侵犯公民权益了。
他方向错了,不应该刑事诉讼,应该民事诉讼。
daiyao235
发表于 昨天 16:51
飘雪 发表于 2025-8-6 16:20
他方向错了,不应该刑事诉讼,应该民事诉讼。
民事他要交诉讼费他就想不花钱。
小五金专卖
发表于 昨天 20:09
三斤你这官司,本来是包赢的。
原因是你的路走跳了,少走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这一步,不需要律师!
如果有懂行人士支招,就一定不是这结果。
也奉劝无中生有的,收到起。下一回,遇懂行的,只要超5000点,就没这么好运了https://app.qj023.com/public/emotion/face_043.png
小五金专卖
发表于 昨天 20:11
你善始善终,即便“输了”,也敢于发表https://app.qj023.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