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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2:20
重庆君洁生物技 发表于 2025-08-09 12:03
那谁同意建充电桩,你应该找他。首先充电站建立之初首先要看这块位置的归属权,这地块归属权属业主,未获得归属权主体授权同意书是怎么敢建的,建了最终受伤害。这就好比基本农田是只能种粮食作物,前些年好多老板承包或自己的地种其它经济作物一个样,基本农田用作其它用途未获授权,没获得审批,最终这几年保护耕地政策一落实,好多经济作物遭了。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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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2:30
重庆君洁生物技 发表于 2025-08-09 12:03
那谁同意建充电桩,你应该找他。首先充电站建立之初首先要看这块位置的归属权,这地块归属权属业主,未获得归属权主体授权同意书是怎么敢建的,建了最终受伤害。这就好比基本农田是只能种粮食作物,前些年好多老板承包或自己的地种其它经济作物一个样,基本农田用作其它用途未获授权,没获得审批,最终这几年保护耕地政策一落实,好多经济作物遭了。
如果某天你员工自认为你侵犯了他权利,不是走法律渠道,而是堵你大门,不让你生产经营你会不会再这样说。如果都这样,餐厅,门市所有经营者如某几个月延迟支付保险延迟支付货款是否都可以随意把你场所封了不让你经营,是否我认为我损害了我利益我不通过法律我也可以随意封堵出入口,如果我是康德城业主我不同意封路我是否可以强拆发生矛盾是否可以用拳头解决,谁拳头硬谁说了算。法律可以践踏,那谁都不会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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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2:59
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
如果我找房东租门面开了超市或酒楼,突然有天有人以房东买门面或装修欠他钱,是否这个债权人可以把门面封堵不让经营。理由是这门面还欠着他的钱。可以不违法,租门面该遭。是否都可以这样。我如果是康德城业主不同意封堵充电站,是否可以强撤封路,发生矛盾,用拳头解决,执法部门该如何判定。维权只有合法维权,大家安全才能得到保障。任何理由都不是违法借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执法底线。情理法是考验合法执法尺度和温度,解决处理矛盾是执法部门责职,公平公正是老百姓最基本权利。
DENG82
发表于 前天 18:41
取消电车,充电桩问题自然取消
良知吾师
发表于 前天 18:44
责任转嫁
咑傘鏴秂~
发表于 前天 19:00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49
实际上,这里虽然只是一个充电站,除了给业主带来方便和收益外,业主还将获得VIP尊贵身份,如果有朋友或亲戚来耍,使用你的贵宾卡將会享受折扣,并短信提示你的贵宾身份。而且充电站营运公司是综合型公司,在这里会开展与电车相关的三产业务,会带来更多的信息和商机。
你说这些是l的,老(伯)姓要的是实在的看得见摸得到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所以说面对伯姓一定要给他们办实事,除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其他都是l的。
落叶专柜代发
发表于 前天 22:00
这上面发了有什么用,一天吃多了没得事做,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多想点办法解决问题
岸边吃瓜
发表于 昨天 00:22
呙居 发表于 2025-08-07 22:09
中国国土的土地是公有制,只要是ZF规划用途已实施了,就合法了。
这同意!土地全归国有!无非私人,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
呙居
发表于 昨天 11:49
说得好!识大体!
呙居
发表于 昨天 11:51
对康德城“闹事”的宽容,是给社会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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