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
发表于 3 天前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8 16:01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我理解你们。我只是说你说的大多数业主同意是误导。说句不好听,有多少家人有电车?收益不能到业主手里面,都遭物业公司拿去,业主还要承担充电站的风险,换你是业主你愿意吗?前期合同就是TM为了割业主的韭菜。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业主拿物业公司没有办法,维权的方式或许有问题,但这个责任不应该是业主而是物业公司。物业和你们签订了合同,不能履约,你们该告物业告物业撒。
无悔这一生
发表于 3 天前
这个事情管理真的不好,车子现在开到人行道上去充电。
呙居
发表于 3 天前
GJ提倡正能量,正的东西歪不了。
品百味人生
发表于 3 天前
业主这样做是正确的,那些**的把钱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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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1:19
daiyao235 发表于 2025-08-07 21:07
有合法手续就去起诉法院判啊!这里发帖有什么用嘛?以前声讨帖太多了现在大家都不傻了,你也不要说给大家带来什么优惠,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
讨公道的方式非常多,造成的损失每天都在增加,你说得对,最后可能会诉讼,起诉的对象选择权在我们。我们现在发贴是因为我们获得所有合法手续,是一家合法正规的充电企,只因几个业主堵路,就能让一个企业停产几十天,己触及法律红线而没有受到处罚,没有听证没有调解的程序作为,任企业损失扩大。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条款,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得不到制止的牢骚而己
daiyao235
发表于 前天 11:30
曝光 发表于 2025-8-9 11:19
讨公道的方式非常多,造成的损失每天都在增加,你说得对,最后可能会诉讼,起诉的对象选择权在我们。我们 ...
如果对方没理早就被你报警处理了会拖这么久?想发发声讨帖敲敲键盘引起重视但现在大家都懂理懂法评论帖子都很理性发言,所以建议你还是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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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1:47
daiyao235 发表于 2025-08-09 11:30
如果对方没理早就被你报警处理了会拖这么久?想发发声讨帖敲敲键盘引起重视但现在大家都懂理懂法评论帖子都很理性发言,所以建议你还是走法院。
报警没有处理并不是没有违法,里面有非常多原因,我们也在采取合规程序维护法律公平。起诉是最后措施,因为起诉时间较长。我们停运一天损失不断增加,起诉金额也会越大,刑事民事自述的决心和付出才会更大。
daiyao235
发表于 前天 11:59
曝光 发表于 2025-8-9 11:47
报警没有处理并不是没有违法,里面有非常多原因,我们也在采取合规程序维护法律公平。起诉是最后措施,因 ...
你都说了里面有非常多的原因证明这事肯定别人也有理由,你说你每天损失大那就去法院起起诉解决。现在网上发帖不好带节奏啦!以前太多的声讨帖达到目的就道歉搞的大家都理性发言,有理有据就去法院大家都信服法院判决包括广大网友。
重庆君洁生物技
发表于 前天 12:03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20
说得非常好,因为目前看,物业开发商因没成立业委会,好像没什么过错,也是想为业主增加收益。我们只有找没经业主授权的闹事者。正在走正规途径。至于其他的,我们正在观望。我们有足够的东西还我们公道。只是在控制…
那谁同意建充电桩,你应该找他。首先充电站建立之初首先要看这块位置的归属权,这地块归属权属业主,未获得归属权主体授权同意书是怎么敢建的,建了最终受伤害。这就好比基本农田是只能种粮食作物,前些年好多老板承包或自己的地种其它经济作物一个样,基本农田用作其它用途未获授权,没获得审批,最终这几年保护耕地政策一落实,好多经济作物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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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2:16
daiyao235 发表于 2025-08-09 11:59
你都说了里面有非常多的原因证明这事肯定别人也有理由,你说你每天损失大那就去法院起起诉解决。现在网上发帖不好带节奏啦!以前太多的声讨帖达到目的就道歉搞的大家都理性发言,有理有据就去法院大家都信服法院判决包括广大网友。
你说得非常好,我们目的要让违法犯罪受到应有惩罚,无论什么理由都不是违法借口,违护法律尊严,让以后闹事者引以为戒,任何不满都应该采取合法程序维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执法标尺,正确处理情理法关系),积极负责处理解决矛盾,受害者能得到合理赔偿并能得到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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